日前,龍泉市環保部門對在小型排污單位全面檢查時發現的2家超標排放生產廢水的砂石料場進行了行政處罰,彰顯了我市以高壓態勢和鐵腕手段保證水環境質量的決心。
這兩家砂石料場一家位于道太鄉垟頭村,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場現場有沉淀池廢水外流,經現場取樣檢測,該外排廢水中懸浮物指標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一級標準要求。
另一家砂石料場位于查田鎮一村,該砂石料場現場使用2個坑塘作為沉淀池,生產廢水經沉淀后用于回用,但在沉淀池外部有一涵洞,有一部分廢水通過涵洞外排至梅溪,外排的廢水中懸浮物指標同樣超過標準要求。
據介紹,這兩家砂石料場均未設置用以循環利用生產廢水的抽水泵,導致洗砂工序產生的廢水無法循環利用,簡單沉淀后的生產廢水流入溪中影響了水環境質量。環保部門工作人員表示,下一步,他們將堅持日常監管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繼續加大巡查力度,切實保障好沿溪群眾的生產生活用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