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容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帶領法警驅車前往北流日用陶瓷工業園區,對北流市某瓷業公司的140臺生產設備進行查封,為申請人的債權實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14年9月,北流市某瓷業公司與鄒某、廖某為共同借款人,向廣西容縣桂銀村鎮銀行貸款600萬元用于購買大型機械設備,并以瓷業公司所有的球磨機、練泥機、輸送帶等140臺設備作為抵押。借款期限屆滿后,三名借款人未能如期償還貸款本息。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原、被告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約定在2016年9月還清全部本息。然而到期后借款人并沒有償還,廣西容縣桂銀村鎮銀行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