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礦業權市場化交易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進一步明確了礦業權市場化交易的有關要求,將有力推動建設湖北省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礦業權交易市場。
《通知》要求,強化礦產資源規劃引領,出讓礦業權必須符合礦產資源規劃或屬于視同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的情形;嚴格開展礦業權交易文件審查,合理設置準入條件和相關條款,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嚴格控制礦業權協議出讓,嚴禁在國家規定的可以協議出讓的情形外違規協議出讓;嚴格礦業權出讓權限管理,科學合理確定出讓區塊勘查開采礦種,嚴禁違規確定開采主礦種實施越權出讓;嚴格出讓文件發布程序,出讓公告、出讓結果公示要按要求在規定網站、平臺上發布,未按要求發布的將責令中止、終止交易。
《通知》明確了7種可以采用招標方式出讓的具體情形,細化了各種情形的界定標準、適用出讓礦業權的類型。同時,《通知》還明確了評標采用綜合評標法及評分標準,鼓勵評標中突出勘查部署、綠色勘查、開采與綜合利用、綠色礦山建設等技術因素,并細化勘查部署評價的內容。
《通知》強調,全省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嚴格落實好規范礦業權交易各項措施,結合正在開展的全省礦業權出讓登記案卷評查工作,全面做好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清理、糾正,推動整改落實。同時,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將加強對全省礦業權出讓交易工作監督檢查,對發現的典型案例將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