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并州環保行”人大執法檢查組和記者采訪團發現,小店區道把村東面的一個院子里,藏著一個正在生產的非法蜂窩煤廠。

今年7月份,太原市政府發出通告,要求市區范圍內所有城中村、棚戶區和農村,禁止銷售、使用原煤及不符合環保規定的型煤、洗選動力煤和配煤等燃料。
昨日上午9時30分左右,在道把村東面一個廢棄的駕校練車場旁,“并州環保行”發現了一個蜂窩煤生產企業。當時,兩名工人正在使用小型挖機把原煤和黃土摻和起來。一位工人說,他們正在配料,就是把原煤和黃土以四比一的比例摻水攪拌起來作為生產蜂窩煤的原料。他說這里的蜂窩煤主要銷往市區的小飯店,一般一個月能賣100多噸,昨天剛生產并賣出了3600塊蜂窩煤。他已經在這里干了一年多。
“并州環保行”看到,現場有兩套蜂窩煤機和一臺破碎機,機器周邊一個個露天的煤堆、土堆雜亂無章地排列著,地面上覆蓋著厚厚的一層黑色煤面。
據企業負責人介紹,這個叫“胖子煤球”的廠子已經存在了十多年,這附近還有好多家同樣沒有辦理過任何手續的蜂窩煤廠,廠子的機器用電是供電部門給接的,每度電的電費是1.2元,每個月都要交上千元的電費。
環保小店分局的執法人員說,蜂窩煤屬于型煤的一種,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蜂窩煤不允許在市區銷售和使用,蜂窩煤廠是不允許存在的。這家無證經營的蜂窩煤廠存在的環保問題主要有:由于沒有硬化地面,容易造成廢水滲漏污染土壤甚至地下水;生產過程中會存在粉塵污染;物料堆放過程中還存在揚塵污染。環保部門今年接到過兩次關于該蜂窩煤廠的舉報,當時在現場檢查時,曾要求企業對地面進行硬化、規整料堆且苫蓋,并查封了主要生產設施,還協調供電部門斷了電。
據了解,像這樣沒有任何證照非法生產,且在生產過程中未配套環保設施,污染環境的蜂窩煤廠,在小店區還有十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