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展改革委3月27日消息,為穩定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等1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見具體包括推動機制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強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與利用、逐步有序推進海砂開采利用、積極推進砂源替代利用、進一步壓實地方責任、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等。
在推動機制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方面,要求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機制砂石,在規劃布局、工藝裝備、產品質量、污染防治、綜合利用、安全生產等方面加強聯動,加快推動機制砂石產業轉型升級;優化機制砂石開發布局,支持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等重點區域投放大型砂石采礦權;加快形成機制砂石優質產能,引導各類資金支持骨干項目建設,推動大型在建、擬建機制砂石項目盡快投產達產,增加優質砂石供給能力;同時要降低運輸成本。
在逐步有序推進海砂開采利用方面,要求合理開采海砂資源。全面實施海砂采礦權和海域使用權聯合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優化出讓環節和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海砂開采管理長效機制;嚴格執行海砂使用標準,確保海砂質量符合使用要求。嚴格控制海砂使用范圍,嚴禁建設工程使用違反標準規范要求的海砂。
意見還提出要鼓勵利用固廢資源制造再生砂石等方面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