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一聲槌響,福建省首宗“礦+地+工程建設項目剩余砂石”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項目在漳州正式落地,以1.46億元人民幣的價格成交。
這一創新實踐打破了傳統資源要素“條塊分割、分散出讓”的固化格局,將平和縣大隙山礦區的建筑用花崗巖采礦權、277.42畝采礦用地、49.37畝二類工業用地及剝離蓋層剩余砂石四類資源打包整合。此舉實現了部門、企業、地方的三方共贏。
組合之因:
破解發展困局的必然選擇
“組合供應是直面傳統資源配置痛點的精準破題,是破解發展瓶頸的現實需要,也是響應政策導向的主動作為。”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科室負責人李新亮直言。長期以來,自然資源管理存在“分頭管理、分散出讓”的現象:采礦權、土地使用權、礦產資源等要素分屬不同管理環節,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資產價值難以充分顯化;市場主體需多次申請、多部門協調,準入門檻高、溝通成本大;政府監管則面臨“多頭對接、標準不一”的難題,監管效能大打折扣。
對平和縣而言,這一傳統模式的制約更為突出。作為區域建設的“原料剛需”,建筑用砂石長期依賴外購的現狀,讓當地基礎設施建設、民生工程推進始終受限于“原料供應不穩定、采購成本高企”的雙重壓力。2026年砂石行業稅收政策調整后,外購成本進一步上漲,更讓這一困境雪上加霜。
政策導向與地方需求的精準契合,讓改革有了明確方向。2024年底,自然資源部印發《關于高水平保護高效率利用自然資源推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的意見》,明確提出“探索自然資源資產組合供應,促進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該意見的出臺為地方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而漳州市正在推進的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則為組合供應提供了堅實的實踐基礎。
組合之徑:
市縣協同的系統攻堅
墻拆易,融合難;資源整合,關鍵在“統”。這宗組合供應項目的落地,背后是市縣兩級協同發力的系統攻堅,更是“市場主導、政府引導、依法依規、集約高效”原則的體現。
市級層面強化統籌引領,市自然資源局牽頭梳理政策邊界、明確操作規范,為項目推進搭建“頂層設計”框架;縣級層面迅速行動,平和縣第一時間組建專項工作專班,構建“專班統籌、自然資源、發改、財政、稅務等多方聯動”的工作格局,形成“上下貫通、左右協同”的推進合力。在此基礎上,依托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優勢,當地出臺專項實施方案,細化資源評估、出讓流程、責任分工等關鍵環節,讓組合供應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核心是把‘分散的珍珠’串成‘完整的項鏈’。”平和縣自然資源局領導賴智陽介紹說,此次組合供應精準鎖定四類核心資源——采礦權、277.42畝采礦用地、49.37畝二類工業用地及剝離蓋層剩余砂石,通過統一勘測、統一評估、整體出讓的模式,將原本分散割裂的自然資源資產,轉化為主體明確、邊界清晰的組合標的。“不再是‘各管一攤’,而是‘一體配置’,既減少了要素錯配的浪費,又通過‘1+1+1+1>4’的聚合效應,讓資源價值實現最大化。”
從前期的資源摸底、權屬厘清,到中期的方案論證、市場推介,再到后期的成交落地、監管銜接,每一個環節都體現著“系統思維”。特別是針對不同資源的特性,專班多次組織專家論證,確保評估標準統一、出讓流程合規,既保障了政府的資產權益,也為企業提供了穩定的預期。
組合之效:
三方共贏的生態閉環
“這不是一次簡單的資源‘打包’,而是構建了部門、企業、地方共同發展的共贏生態。”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謝偉宏說。
對地方發展而言,項目投產后將持續供應建筑用花崗巖礦(機制砂用)資源,平和縣建筑用砂石有望擺脫“對外依賴”,不僅能穩定區域原料供應,更能有效降低基礎設施建設、民生工程的成本壓力;與此同時,277.42畝低效用地通過組合供應實現提質增效,閑置資源轉化為實實在在的發展動能。
對企業而言,組合供應模式大幅降低了市場準入門檻。“以前要分別申請采礦權、土地使用權,跑多個部門、走多個流程,現在一次性獲取所有必需要素,既減少了審批時間,又降低了溝通成本,讓我們能集中精力搞生產。”參與項目的企業負責人坦言,穩定的資源保障和清晰的政策預期,為企業長期經營吃下了“定心丸”。
對政府而言,通過市場化出讓實現了自然資源資產價值最大化;更重要的是,“一體化配置”讓監管流程更簡捷高效,政府能夠對資源開采、用地利用、生態保護進行全流程管控,實現了“開發與保護并重、利用與監管同步”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