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黃岡市人民政府發布2020年汛期河道和水庫禁止采砂的通告,要求: 全市境內中小河流和水庫自2020年5月1日至10月15日禁止采砂活動; 長江干流自2020年6月1日至9月30日禁止采砂活動; 巴河上巴河大橋以下河段實行修復性禁采。
2020年4月30日前,黃岡市中小河流、水庫內采砂船只及機具必須停止采砂,撤離河道; 2020年5月31日前,長江干流采砂業主應當按要求停止采砂作業,將采砂船只撤離作業區,在指定地點集中錨固;外籍采砂船只全部勸離出黃岡境內。 因堤防加固、整治疏浚河道或航道等公益性采砂以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臨時采砂的,應當按照河道管理權限和程序報批。 接受廣大人民群眾和新聞媒體投訴、舉報和監督。舉報電話:0713-811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