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生態環境廳、云南省交通運輸廳、云南省農業農村廳、云南省水利廳、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制定《“綠盾2020”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云南省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并發出通知。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各單位結合實際,認真組織開展核查及自我排查,緊盯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內采礦采砂、工礦企業、核心區緩沖區旅游設施和水電設施,以及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設立后發生的采礦(石)、采砂、設立碼頭、開辦工礦企業、擠占河(湖)岸、侵占濕地,核心區緩沖區內旅游開發和水電開發等重點問題整改,健全問題臺賬,加強督促檢查,提高自然保護地健康發展水平,并按《工作方案》要求于9月20日前報送有關工作報告和相關臺賬。

圖文無關
方案指出,各部門要加強協調,共同推進“綠盾2020”工作,建立國家協調監督、省級抽查檢查、州縣自查整改的責任分工機制。省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林草等部門建立“綠盾”自然保護地強化監督協調機制,及時移交問題線索,組織、指導各州市開展實地核查,建立完善問題臺賬。各州市建立聯合工作機制,負責對問題臺賬進行聯合審核、認定和銷號,并督促指導各縣(市、區)扎實推進問題整改;重點問題及整改工作情況要及時報送同級人民政府。
方案指出,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建立“綠盾”強化監督問題臺賬,一本臺賬管到底。各州(市)管理本行政區“綠盾”問題臺賬,州(市)生態環境局會同相關部門對臺賬數據嚴格審核把關,避免出現重報、漏報、錯報、定位不準等問題,確保基礎數據全面、真實、準確。強化科技支撐,各州(市)、縣(市、區)生態環境部門要使用“云南省自然保護地監管平臺”,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
方案指出,各級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利、林草部門應廣泛征集問題線索,鼓勵公眾參與,加強宣傳報道,加強信息公開,定期公開“綠盾2020”工作進展,努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鼓勵各地積極通過省級、州市“一網兩微”(官網、微博和微信公眾號)報送工作舉措和重要工作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