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把必要條件。按照自然恢復方式進行治理的廢棄露天礦山應滿足的條件,認真梳理摸排,組織專家論證,霍邱縣羅塔山、鞍山、西樓3處廢棄礦山納入自然恢復方式進行治理的礦山名錄。 保障必要投入。制定礦山自然恢復設計方案,擬投入資金64.4萬元、治理面積33.5公頃,計劃設置圍欄2164根、平整土方7492立方米、消除地質災害隱患4處、撒播草籽19.47公頃、設立礦區自然恢復標示牌25個。 加強必要管護。明確礦區范圍、警示事項、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舉報電話,留存自然恢復前必要的影像記錄,開展自然恢復期間的日常巡查和管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