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文件,浙江省發展改革委等15單位聯合印發了《關于促進我省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以穩定浙江省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近日浙江省發改委再次發文對《關于促進我省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進行了政策解讀。

一、背景和依據
經過多年大規模開采,天然砂石資源逐漸減少,近年來主要江河來沙量大幅下降,加之一些地方對砂石基礎性重要性認識不足,行業整治工作簡單粗放,沒有統籌好“堵后門”和“開前門”的關系,企業數量產量明顯減少,造成區域性供需短期失衡,價格大幅上漲,低質砂石進入市場,增加基建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成本的同時,影響工程建設進度并帶來質量安全隱患。為穩定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5部門出臺了《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0〕473號)。
為貫徹落實國家文件,穩定浙江省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我委會同相關單位起草了《關于促進我省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
二、主要內容
(一)總體要求
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切實落實政府主體責任,加快構建供需平衡、價格合理、綠色環保、優質高效的砂石產業體系,為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濟平穩運行提供有力支撐。
(二)推動機制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
1.大力發展和推廣應用機制砂石。逐步過渡到依靠機制砂石滿足建設需要為主,建立健全機制砂石產業標準體系。
2.優化石料礦產開發布局。統籌資源稟賦、交通運輸、市場供需、生態保護等因素,促進集約化、規模化開采,建設綠色礦山。實施采礦權出讓調控制度。
3.優化機制砂石產業布局。加強資源富集地區和需求量大地區的銜接,支持省內跨區域合作和山海合作,加強對重點地區的供應保障。
4.加快形成機制砂石優質產能。統籌布局一批機制砂石定點企業,引導各類資金支持骨干項目建設,推動在建、擬建機制砂石項目盡快投產達產。
5.降低運輸成本。推進砂石中長距離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完善內河水運網絡和港口集疏運體系建設。
(三)加強河道采砂綜合整治、利用和規范海砂使用
6.加強河道非法采砂綜合治理。推動建立和落實河道采砂管理長效機制,加強砂石行業全環節、全流程監管。
7.合理開發利用河道砂石資源。加強行業指導,加快河道采砂規劃編制。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采管理,推進集約化、規模化開采。
8.加大河道航道疏浚砂利用。結合市場需求、資源分布、環境承載能力等情況,加快推進疏浚砂綜合利用工作,增加砂石資源供給。
9.嚴格規范海砂使用。嚴格執行海砂使用標準,確保海砂質量符合使用要求。
(四)積極推進砂源替代利用
10.支持廢石尾礦綜合利用。在符合安全、生態環保要求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綜合利用廢石、礦渣和尾礦等資源,實現“變廢為寶”。
11.鼓勵利用固廢資源制造再生砂石。推進建筑垃圾等固廢資源再生利用,增加再生砂石供給。
12.統籌工程施工采挖礦產利用。經批準設立的工程建設項目、隧道或地下空間工程,在批準用地紅線范圍及建設工期內因施工需要采挖砂石土礦產的,不再另行設置出讓采礦權。
13.積極推廣鋼結構裝配式建筑。發揮我省鋼結構產業集聚優勢,大力推廣鋼結構建筑應用,加快裝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鋼結構建筑的融合發展。
(五)進一步壓實責任
14.明確責任主體。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牽頭責任單位,加強部門協作,統籌做好促生產、保供應、穩價格、強監管等工作,保障工程建設和民生需要。
15.確保重點工程項目需要。市場供應緊張、價格漲幅較大的地區,要針對性制定應急保供方案,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不受影響。
16.切實保障防汛等應急用砂石。針對防汛搶險等應急用砂石,根據需要建立應急開采機制,制定應急方案,由各地政府統籌啟動應急開采和保障供應。
17.營造良好環境。推進相關領域“放管服”改革,簡化申請資料要件,優化工作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堅持一視同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進入。
(六)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
18.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部門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開采、非法盜采、違規生產、污染破壞環境、造假摻假等違法違規行為。
19.規范市場秩序。加強砂石行業價格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加大查處懲戒力度,嚴厲打擊互相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哄抬價格、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市場和價格秩序。
20.加強進出口管理。從嚴管控砂石出口,合理引導市場主體擴大砂石進口規模,積極拓展進口渠道,合法、有序開展砂石進口。
(七)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21.建立健全部門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砂石保供穩價工作協調機制,強化工作指導。
22.加強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加強砂石市場、重點建設項目砂石供應和價格情況監測預測預警,及時分析研判市場供求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