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重股份: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變更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募投項目的核查意見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募投項目的核查意見
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通證券”或“保薦機構”)作為鞍
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鞍重股份”、“公司”)2012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薦機構,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薦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和《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 29號:募集資金使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對鞍重股份擬變更“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募投項目”的情況進行了審慎核查,并發表如下意見:
一、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概述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2】313 號《關于核準鞍山重型礦山機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核準,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1 日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 股)1700 萬股,每股發行價為 25.00元,應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 425000000.00元,根據有關規定扣除發行費用
44136307.00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 380863693.00 元。該募集
資金凈額已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到位。上述資金到位情況已經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有限公司會驗字【2012】1100號《驗資報告》驗證。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管理。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計使用募集資金 19264.55 萬元。具
體使用情況如下:
序號 項目名稱截至期末累計投入金額(萬元)募集資金承諾投
資總額(萬元)
2
1 高效、節能、環保型大型振動篩系列產品建設項目
7354.80 9000.00
2 多單元組合振動篩建設項目 1424.08 9500.00
3 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項目
618.78 4000.00
募投項目小計 9397.66 22500.00超募資金投向
4 提高大型振動篩結構產品質量建設項目
2366.89 2600.00
5 設立子公司(鞍山熠騰重工科技
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0
6 歸還銀行貸款 2000.00 2000.00
7 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 4500.00 4500.00
超募資金投向小計 9866.89 10100.00
合計 19264.55 32600.00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變更情況
為了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資金投資回報,根據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公司擬結束投資“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項目”,將“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項目” 尚未使用募集資金余額4065.90萬元(含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賬戶利息627.92萬元及2018年4月到期的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預期收益63.87萬元)全部用于 “工業化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線成套設備制造項目”。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對、 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本次變更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新募投項目尚需向政府有關部門履行報批、登記和備案程序。截止本意見發布日,項目備案程序正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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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項目計劃和實際投資情況
本次擬變更的募集資金項目為“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項目”,該項目計劃投入募集資金4000萬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該募投項目已投入使用募集資金618.78萬元。該項目現完成的部分已投入使用,目前暫無經濟效益產生。
(二)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變更計劃及原因
目前國內煤炭行業開始劇烈波動,國內經濟形勢沒有明顯好轉,綜合上述因素,公司管理層認為“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項目”已不適合繼續投資。
公司擬將“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項目” 尚未使用募集資金余額4065.90萬元(含截至2017年12月31日賬戶利息627.92萬元及2018年4月到期的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預期收益63.87萬元)全部用于 “工業化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線成套設備制造項目” ,該項目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鞍重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鞍重”)實施項目總投資4000萬。變更后具體內容如下:
項目名稱 實施主體 投資總額(萬元)工業化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線成套設備制造項目
湖北鞍重 4000
三、新募投項目情況說明
1、項目基本情況和投資計劃
(1)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的產品主要定位于生產混凝土預制構件(PC)生產線成套設備。項目達產后,應具有年產 10臺套凝土預制構件(PC)生產線成套設備生產能力。
(2)項目建設內容
a、根據項目產品產量需求,租用符合該產品生產特性的場地以及現代化工業廠房(約 1.6萬平)用于項目生產。該場地以及廠房為京山華夏工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山華夏”)所有,鞍重股份的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楊永柱先生同時持有京山華夏的 51%股份,所以能夠保障此項目租用的場地和廠房的長期穩定性。項目如營運良好,公司將考慮收購項目所租用的場地及
4廠房。
b、采購先進的機加工、結構、裝配設備進行產品加工裝配。
(3)項目實施主體該項目由公司全資子公司湖北鞍重實施。
(4)項目投資概算和建設期限
項目總投資為4000萬元,項目建設期18個月。
2、項目可行性分析
本項目的產品主要定位于生產混凝土預制構件(PC)生產線成套設備。
中國是未來 PC產業的最大市場。作為世界最大的建筑大國,中國的建筑量約為世界總量的 50%,但我國建筑業應以粗放型為主,未形成標準體系,相應的部件標準化、通用化程度較低、差異大,建筑工業率僅為 1%,約為發達國家平均水平的 1/70,有極大的發展空間。PC是實現建筑產業現代化的重要基
礎,PC的發展將引領建筑行業朝著一個全新的模式和方向發展。因此對混凝土
預制構件(PC)生產線成套設備的需求將有一個井噴式的增長。
未來國家將積極推進住宅產業化和新型建筑工業化,本項目將成為重要的生產基地和支撐條件。項目所在地位于目標市場的中心地帶,有利于企業節約生產成本,增強產品競爭力,提高凈利潤。
3、項目經濟效益分析
該項目達產年預計可實現平均銷售收入 8000 萬元、年平均凈利潤 680 萬元,項目建成后,將會給公司帶來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募投項目變更,符合公司實際情況,有利于公司長遠發展,符合全體股東利益,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變更募集資金項目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獨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資金項目變更事項。
五、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募投項目變更,符合公司實際情況,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
5益的情況,符合公司長遠發展的目標。同意本次募集資金項目變更。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經核查,海通證券認為:
(1)鞍重股份本次募投項目的變更事項符合相關募集資金使用及募投項目
管理等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時應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亦發表了同意意見,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2)鞍重股份本次募投資項目的變更事項不影響其它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3)鞍重股份本次募投資項目的變更事項因租用生產場地與公司實際控制
人控制的企業會產生新的關聯交易,公司應嚴格遵循有關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審議和披露程序,保證關聯交易價格的公允性。
(4)本次募投項目變更實施后,根據相關規定,相關方還應及時簽署募集
資金三方監管協議。
綜上,保薦機構對鞍重股份本次擬變更“振動篩研發中心與實驗室擴建募投項目的事項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