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發布《海南省礦產資源規劃(2026-2030年)》(征求意見稿),其中,在砂石礦產資源方面,圍繞建筑石料、機制砂、海砂、石灰巖等礦產,明確總量管控、勘查布局、開發結構、綠色轉型與基地建設,為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穩定、綠色、集約的建材資源保障。
規劃指出,“十五五”期間,海南省要錨定建筑石料年開采≤3000萬方、新增資源量≥1.5億方、大中型礦山100%等關鍵指標,全面承接“十四五”綠色礦山建設與砂石保供成效,打造綠色智能砂石骨料基地,既保障自貿港建設需求,又堅守海南生態只能更好、不能變差的底線,走出熱帶海島礦業綠色高質量發展新路徑。

與砂石相關內容如下:
一、核心管控:開采總量不超3000萬方/年
規劃明確,以保障建材礦產為主,全省建筑石料年開采量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立方米,實行省級及以下權限統一調控。對比“十四五”期間允許開采總規模3500萬方/年,下調500萬立方米,體現生態優先、總量嚴控導向。
到2030年,固體礦產礦山數控制在100個以內,大中型礦山比例保持100%,全面淘汰小型礦山,推動砂石開發向規?;⒓s化、基地化轉型。

二、勘查布局:提前儲備 新增建筑石料≥1.5億方
勘查重點:以建筑用花崗巖為核心,兼顧建筑用玄武巖(保障瀝青路面細骨料),按市縣資源稟賦提前部署砂石原料勘查,強化資源接續保障。
新增目標:規劃期內建筑用石料新增資源量≥1.5億方,同步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5-10處,穩定支撐建設需求。
海砂利用:“十四五”已完成重點海域勘查,累計提交海砂資源量29.54億立方米;“十五五”將適時啟動建筑用海砂海域使用權與采礦權聯合出讓。
三、開發結構:優礦優用、差別化管控、一體化基地
優質石灰巖保護:堅持優礦優用,優先保障熔劑、鈣粉、水泥等高附加值用途,嚴格限制優質石灰巖用作普通建筑石料。
準入門檻提升:新設砂石礦山資源儲量不低于500萬方,年開采規模不低于50萬方,嚴控采礦權總量,推進集中規模開采。

機制砂基地建設:打造大型、超大型建筑石料-機制砂一體化生產基地,重點推進澄邁石壁嶺、臨高比頭村等礦山,建設年產500萬噸以上綠色智能骨料基地,探索封閉式皮帶廊道運輸,降低環境影響。
開采規劃區塊:全省設置砂石類開采規劃區塊19個(建筑用花崗巖15個、玄武巖3個、硅質灰巖1個),覆蓋五大經濟圈,優化空間供給平衡。
四、綠色轉型:全流程綠色 生態修復閉環
綠色礦山剛性要求:新立采礦權必須按綠色礦山標準建設,在產礦山投產滿1年100%建成綠色礦山,推廣智能采掘、遠程操控、數字孿生,培育礦業新質生產力。
生態修復閉環管理:落實邊開采、邊修復、邊復綠,新建礦山采前規劃、過程管控、采后可修復;關閉礦山全面完成治理,嚴禁使用銀合歡等外來入侵物種,構建不欠新賬、還清舊賬的修復機制。
節約集約利用:推廣先進適用技術,提升“三率”水平,推進尾礦、廢石、棄渣資源化利用,用于建材生產、礦坑充填、土地復墾,建設無尾礦、低排放綠色礦山。
五、供需形勢與保障:穩供給、優布局、守底線
“十四五”末,海南建筑石料實際投產產能2176.67萬方/年,略高于年均2000萬方需求。
“十五五”期間,隨部分礦山到期,至2030年有效砂石礦山產能將降至1902.25萬方/年,略低于預測需求。規劃通過新設大中型基地、優化區域布局、推進海砂有序利用,實現總體平衡、局部保障、精準供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自然保護地等管控邊界,統籌開發與保護。
六、“十四五”成效:綠色礦山全覆蓋砂石供需穩平衡
1、綠色礦山建設實現100%達標
省級綠色礦山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在原有4個國家級綠色礦山基礎上,新增39個省級綠色礦山,累計建成43個綠色礦山,占符合建設條件的43個在產礦山的100%;另有5個礦山正在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對2個到期續辦及14個未投產/停采礦山分類施策,推動盡快投產、復產或依法關閉;對5個不符合綠色礦山先決條件的在產礦山,逐步引導有序退出,實現礦業發展與生態保護協同推進。

2、建筑砂石資源供需保持總體平衡
“十四五”期間,海南先后出讓7個大中型建筑用石料采礦權,累計資源量28636.71萬方,累計產能1335.71萬方/年,占“十四五”允許開采總規模3500萬方/年的38.16%,砂石骨料基地建設初見成效。
截至2025年底,全省38個建筑用石料采礦權設計總產能2697.47萬方/年;扣除5個未投產礦山(設計產能520.8萬方/年),實際投產總產能2176.67萬方/年,與全省2000萬方/年的預測需求量相比,供給略大于需求,有效保障重點項目與民生工程建設。
目前,該規劃已進入意見征集階段,將于2026年5月15日召開聽證會,廣泛吸納社會各界建議,后續將根據反饋完善后正式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