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獲悉:福建省莆田市今年明確新設立礦山全部按照綠色礦山標準進行建設;
現有生產礦山,分類引導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逐步形成綠色礦業發展格局。
同時提出,到2020年底,莆田市60%以上礦山基本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這是3月初,莆田市國土資源局、財政局、環境保護局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開展綠色礦山的內容之一。
莆田市規定,2019年年底前在建生產礦山到期不能延續開采的,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要求開展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可以延續開采的,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進行建設。到2020年,莆田全市60%以上礦山達到綠色礦山標準,并建成一個綠色礦山示范企業。到2025年,莆田全市80%以上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資源合理利用水平顯著提高,礦山環境得到有效保護,礦區土地復墾水平全面提升,礦山企業與地方和諧發展。
為了達到綠色礦山建設目標,莆田市要求礦山企業按照資源開發集約化、開采方式科學化、礦山廢棄物利用循環化、生產過程潔凈化、礦山生態治理和土地復墾效果最優化、企業管理規范化和礦地關系和諧化的要求,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要開展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研究,積極推廣應用綠色開采模式,加快礦山企業運輸、篩選、倉儲過程的減塵處理;按照邊開采、邊治理、邊修復礦山生態環境的原則,實現礦山生態質環境恢復治理和土地復墾,礦區綠化覆蓋率達到可綠化區域面積的80%以上。
據了解,至2017年底,莆田市有持證礦山10家、在采礦山8家,礦業總產值約6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