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6月,各建設項目迎來施工高峰期。6月25日,記者從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了解到,為了杜絕不符合標準規范的建筑用砂在建筑工程中使用,我區正開展加強建筑用砂管理專項檢查。 受限制河砂開采的影響,淡水砂資源緊缺,區內外市場對人工砂、海砂的需求量增大。據悉,我區建筑工地使用的人工砂很多都存在石粉含量不合格的現象。人工砂的石粉含量過高,會造成混凝土和砂漿強度不足,容易出現抹灰空鼓、開裂等現象。而我區沿海地區和一些內陸城市的在建工程,建設過程中存在使用未按規定淡化處理的海砂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的情況。 為確保工程質量,自治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總站下發通知要求,在建工程的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原材料進場見證取樣送檢制度。工程選擇建筑用砂時,應當慎重選擇用砂的供應單位和砂源。使用人工砂的,必須確保砂的石粉含量合格;使用海砂的,必須確保是經過專門處理且氯離子含量符合要求的淡化海砂。在建的公共建筑或者高層建筑,不宜采用海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