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接到山西省興縣魏家灘鎮群眾的舉報,晉興公司斜溝礦選煤廠,2018年5月19日發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名礦工不幸遇難。
5月19日事故發生后,該礦工由廠區領導尹某送往離事發地近120公里的嵐縣人民醫院救治,因搶救無效而死亡。礦方將尸體存放10天左右后火化埋葬。

據知情人士稱,該礦工送至醫院時還活著。但最終卻因為送醫院過晚,耽誤了搶救時間,使得傷者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而讓人感到費解的是,發生事故的斜溝礦選煤廠所在地屬興縣魏家灘鎮,按照正常邏輯,事故發生后,礦方應該將傷者火速送往就近的興縣人民醫院。但是,礦方卻舍近求遠,將需要緊急搶救的礦工運至近120公里之外的嵐縣人民醫院,結果白白耽誤了時間,耗盡了該礦工生存的希望。
發生事故生命垂危之時,應就近去醫院緊急救治是正確的選擇和起碼的常識,而該起事故中,礦方卻采取了舍近求遠的搶救方式,此舉真是駭人聽聞,礦方漠視生命的做法令人發指。而這么做的目的何在?難道是“賠死花一筆好過賠傷養多年”的人性泯滅的思維?
據了解,死者賈利珍,男,生于1968年6月,身份證號:142325196806033535,興縣魏家灘鎮白家塔村人。出事后,該選煤廠并未在第一時間及時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而是私下與死者家屬協調處理善后之事,最終以賠付死者家屬80萬私了。
這件嚴重的死亡事故發生以后,晉興公司斜溝礦選煤廠并沒有及時把情況上報到有關主管單位,而是采取隱瞞不報的惡意手段與礦難家屬進行私了。在問責機制越來越健全、懲處力度越來越大的大環境下,礦方這種敷衍塞責的做法可謂天理難容。
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我們應敬畏生命。當發生礦難,礦方應用采取最有效的辦法救死扶傷,彌補家庭創傷,豈能以一己私利而棄國法和人倫而不顧?在本次事故之后,山西興縣西山晉興斜溝煤礦選煤廠的處理方式已經超越人們的底線,這種漠視生命的行為必將引起公眾的極大憤慨。而國家安監總局,也不斷向全國發出事故警示信息,要求各地區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對所有瞞報事故行為嚴肅查處,及時向社會公布事故調查報告,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追蹤報道:5月31日,記者本著追根溯源想找到西山晉興斜溝煤礦選煤廠上級主管單位,記者撥通了晉興斜溝煤礦編礦長,講明了情況后,編礦長聲稱選煤廠為平行單位,非上下級關系,他們均屬于山西西山晉興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主管,他對5月19日選煤廠發生的這次事故一無所知。記者決定繼續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