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西省住建廳獲悉,近日印發的《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加快推進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提出,2018年全省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要不低于5%,2019年不低于15%,2020年不低于30%。
《實施方案》明確,各市要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實行建筑垃圾產生、運輸、處置聯單制度,加強對建筑垃圾產生、運輸和消納行為的監管和聯動執法,對于違法違規的建設、施工、運輸和消納處置單位要依法予以處罰。
自2018年起,各市要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堆放點隱患,檢查評估堆體穩定性,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堆放點,制定綜合加固整治方案,明確分年度治理目標,力爭2020年前完成。對堆放量比較大、比較集中的堆放點,經評估達到安全穩定要求后,可開展生態修復,改造成公園、濕地等。
在加快推進建筑垃圾的資源化利用方面,各市要根據建筑垃圾產生量、分布及目標任務時間節點要求,合理規劃布局,采取固定與移動、廠區和現場相結合的處置方式,至少規劃建設1個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以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企業為核心,規劃建設新型建筑材料產業化園區,鼓勵其他新型建材企業、建筑產業化企業入駐園區。
同時,山西省還將把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列入綠色建材目錄,在工程建設中優先推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