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濟寧市泗水縣國土資源局發布《關于立即關停取締機制砂加工項目的通知》,要求嚴禁進行機制砂加工,并且對已建成項目10日內自行進行拆除,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上、新建機制砂加工項目。 關于立即關停取締機制砂加工項目的通知
根據泗水縣委、縣政府關于嚴禁進行機制砂加工以及大氣污染整治工作的要求,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機制砂加工是泗水縣命令禁止的項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從事機制砂加工業務;對于已建成的項目,要從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自行拆除加工設備、廠房等。 二、已辦理發改、環保、工商手續,但無合法用地手續的機制砂加工項目,屬于依法取締的范圍。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新上、新建機制砂加工項目,一經發現,將立即實現拆除;對繼續施工建設的,將依法嚴肅查處。 四、對不服從管理、不按規定時限整改到位的,將視情況移交“泗水縣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指揮部”,依法嚴肅打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