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是湖南最靚的名片,生態是湖南最大的資源。千古名篇《岳陽樓記》所描繪的洞庭湖美景“沙鷗翔集,錦鱗游泳;岸芷汀蘭,郁郁青青”,承載著湖南人對綠水青山的追求。“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是習近平總書記站在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高度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守護好一江碧水”是習總書記就湖南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作出的重要指示。
習總書記論述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發展時深刻指出,“不搞大開發不是不要開發,而是不搞破壞性開發,要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湖南河道砂石資源豐富,尤其是洞庭湖區砂石儲量大、質量優,一度暢銷上海、江蘇、浙江乃至東南亞等地。近年來,為保護生態環境,我省采取一系列強有力措施整治洞庭湖區非法無序采砂,取得明顯成效。如何在“守護好一江碧水”中探求洞庭湖區砂石資源科學利用之道、助推湖區綠色發展,是新時期湖南必須做好的一大課題。
——堅持師法自然,實現洞庭湖砂石資源可持續利用。
人類追求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意識自古有之。以“師法自然”為核心理念的工程設計近年來日益受到國內外推崇,得以廣泛應用,洞庭湖砂石資源利用亦應如此。
數據顯示,三峽工程蓄水運用后的2003~2017年長江松滋口、太平口和藕池口多年平均入洞庭湖沙量為868萬噸,湘、資、沅、澧四水多年平均入洞庭湖沙量為1736萬噸,除去城陵磯每年的出湖沙量,每年洞庭湖泥沙總補給量約為2272萬噸,呈淤積趨勢,對洞庭湖防洪和水資源利用較為不利。由此可見,只要堅持每年采砂總量不大于洞庭湖泥沙總補給量原則,同時在可采區選擇上與生態保護紅線和自然保護區不沖突,遠離濕地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開采時間避開魚類繁殖期,并嚴格控制采砂機具功率及數量,就可實現師法自然、順勢而為的洞庭湖砂石資源可持續開采。
——努力變廢為寶,實現洞庭湖綜合治理疏浚棄砂再利用。
受多種因素共同影響,洞庭湖區水位近年呈下降態勢,水面萎縮,枯水期提前,低水位頻繁出現,且持續時間不斷延長,湖區季節性缺水問題加重,對當地生產、生活造成不利影響,且使洞庭湖面臨極大生態危機,開展湖區綜合治理迫在眉睫。
綜合對比分析目前國內關于洞庭湖綜合治理各種研究成果,實施“深挖湖盆、河道擴挖、松滋建閘、引江補湖、河湖連通、退田還湖”等綜合整治工程是較為可行的方案。若這些方案實施,必將有大量的開挖、疏浚棄砂。
近期,長江流域不少地區已開始實施航道疏浚棄砂綜合利用,既有利于長江航道維護和生態保護,又可緩解砂石供需矛盾,助力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是行之有效、一舉多得的舉措。利用棄砂在上海、江蘇等地早有嘗試,比如橫沙東灘三期和六期、浦東機場外側灘涂圈圍等眾多建設項目都是成功案例。因此,我們應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要求,最大限度將砂石資源利用與洞庭湖綜合治理相結合,充分利用開挖、疏浚棄砂,實現變廢為寶、互利多贏。
——加快標準化建設,實現洞庭湖砂石資源低影響利用。
近年來,我省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取得較大成效,通過嚴格控制年度砂石開采量、強化采砂現場監管、嚴格管理涉砂船只及砂石碼頭、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等工作舉措全面規范采砂秩序,河道采砂已步入規范化、法制化管理軌道。但總體而言,我省采砂作業方式仍較為粗放。另一方面,除2008年頒布的行業標準《河道采砂規劃編制規程》(SL423-2008)外,我國還沒有頒布有關砂石資源利用、施工、監測的國家或行業標準。
工程建設標準是對基本建設中各類工程的勘察、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所制定的標準。我國工程建設標準經過60余年發展,在保障工程質量安全、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經濟提質增效、提升工程建設國際競爭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鑒于此,應加快推進洞庭湖砂石資源利用標準化建設,針對砂石資源利用過程中的勘察、規劃、設計、開采、運輸、堆存、棄料處理、管理等活動以及需要協調統一的事項,明確技術依據,制定廣受認可、可供推廣使用的準則,以確保砂石資源利用安全、高質量、有利于環境治理和公眾利益,實現最佳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最佳效率,在填補國內砂石行業標準空白的同時,為洞庭湖砂石資源利用的科學化、合理化、規范化和生態化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