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建筑施工、居民裝潢帶來的建筑垃圾逐年增加,隨意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現象屢有發生,這不僅影響城市形象,給群眾的出行帶來不便,還有一定的安全隱患。
近日,玄武城管綜合行政執法大隊新街口中隊執法人員就依法查處了一起隨意傾倒、堆放建筑垃圾的違法行為。3月22日晚,新街口中隊接群眾舉報,反映在碑亭巷太平商務大廈門前,有人堆放了大量的建筑垃圾,如同一座小山堵住了整條人行道,由于碑亭巷為單行道,加上周邊小區密集,來往人流量很大,給群眾的出行帶來了很大的不便,當天又正值下雨,因此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中隊執法人員隨即展開調查,經查,該處建筑垃圾占地面積約12平方米,為太平商務大廈一家公司裝修產生,未經任何部門批準,該公司便隨意將裝修產生的大量磚頭、石膏板等建筑垃圾雜亂地堆放在人行道上。根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15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執法人員責令該單位立即清除現場堆放的建筑垃圾,并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
城管部門提醒,城市建筑垃圾切勿隨意堆放。任何單位和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除了要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外,還要對涉事單位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