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嚴格項目管理。聘請專業資質單位進行高標準設計,組織省級以上專家對治理現場及設計進行踏勘、督查與審查,嚴防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發生。同時,建立項目檔案,將工程設計、施工、監理全過程記錄在案,做到項目實施全過程可追溯。目前,全區“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程”29個項目已全部開工,其中涉及地質環境各類子項目150個,實施率達到99.33%。 二是破解資金難題。利用PPP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項目建設,將收益前景好、市場化程度高的項目投向市場,鼓勵社會資本和民間資本參與生態恢復治理項目建設。對部分地質環境修復項目,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督導責任企業出資參與治理。同時,積極爭取各級財政專項資金4.76億元,保障項目順利啟動實施。 三是嚴打非法開采。將正在實施的地質環境治理項目納入重點巡查范圍,對不按批準設計治理的單位嚴查嚴改,對非法開采行為嚴管嚴打,形成高壓態勢,維護礦業開發秩序。截至目前,2013年以來關停的21個露天開采礦山全部完成治理,治理恢復面積181.22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