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區建筑垃圾怎樣處置?今后將有法可依。近日,正在市政府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溫州市區建筑垃圾消納處置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出,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將依托智慧監管平臺,以“水、陸并行”的建筑垃圾運輸模式,從源頭產出、中端運輸、末端處置全過程等方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保障城市整潔有序。
將納入建筑廢棄物智慧監管平臺規范管理
《辦法》要求,市區建筑垃圾運輸企業需有專門的經營、管理、保潔、技術人員隊伍,鼓勵現有運輸企業進行規模整合,組建一批密閉式機械裝置運輸車輛不少于100輛、船舶不少于5艘且船舶總運載能力不少于10000噸的運輸企業,納入溫州市建筑廢棄物智慧監管平臺規范管理。倡導引進大型、合規的國有、民營企業承擔市區建筑垃圾運輸經營。
根據《辦法》,施工單位需提前落實工程項目的建筑渣土泥漿消納場地,制定工程項目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包含建筑垃圾產生量、種類、清運方式、運輸單位、處置地點、清運時間、減排措施等有關內容。并落實建筑垃圾專人管理和項目經理責任制,施工場地內要落實設置沖洗設施、硬化出入口等保潔措施,確保運輸車輛車身、輪胎、底盤等部位積泥沖洗干凈且密閉后方可出場。嚴格落實建筑垃圾消納處置電子三聯單制度及運輸車輛進出場準運證二維碼掃碼等要求,規范開展運輸業務。
對運輸車輛船舶軌跡數據實施實時監測
為減輕道路載負,減少路面破損,《辦法》提出“水、陸并行”的建筑垃圾運輸模式。原則上,鹿城區、甌海區、生態園以及龍灣區白樓下以西區域項目出土為船運至甌江口、甌飛消納場;龍灣區白樓下以東項目適量開放陸運,其中陸運至甌江口項目的車輛不得超過靈昆大橋設計荷載能力??鐓^泥漿運輸統一通過外江碼頭船運。
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全密閉式運輸車輛、船舶統一納入溫州市建筑廢棄物智慧監管平臺規范管理;開通建筑垃圾準運證二維碼,對在運輸作業過程中車輛GPS、船舶AIS、視頻監控等軌跡與數據進行實時監測 ,建立建筑垃圾運輸管理電子臺賬,包含建筑垃圾產消數量、來源、去向、運輸工具(車輛或船舶)、運輸線路和時間等信息。倡導運輸企業安裝渣土泥漿運輸車輛限速裝置,并保障其正常運行。綜合行政執法、公安交管、海事等部門將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運輸單位、車輛、船舶的信用積分管理,并建立獎懲機制。
《辦法》建議,推進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更新換代,逐步淘汰目前市場上現有車型,新增車輛需符合市區道路、橋梁設計荷載能力,倡導運輸企業購置裝載量小、軸距短、安全性能高、具備智能防撞系統的新型渣土泥漿運輸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