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新發展理念,為加快生態文明建設推進礦業綠色發展,近期,我市多措并舉開展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工作。
一是深入開展排查工作,綜合整治工作中對非法采礦堅決按“三不留,一毀閉”標準徹底取締,對發現因采礦嚴重破壞生態、嚴重污染環境的露天礦山,及時移交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查處,堅決做到查處、取締“兩到位”。目前已摸排核查的露天礦山77項,其中在原礦業權設置方案已設露天礦山61項,調整新設置掛牌出讓露天礦山16項,因政策性關閉、清理整頓、籌建等原因停產企業有39家,露天礦山停產率50.64%。嚴格按照《關于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編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新國土資規〔2018〕1號)的要求,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進行梳理,要求《方案》過期的企業及時對《方案》進行修編和重編。
二是加強監督執法力度,切實加強專項整治行動的跟蹤督查和階段性檢查,對專項整治行動開展不力、執法監管履職不到位、整治措施不到位的,進行嚴肅問責,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2020年我市境內現設置有效探礦權9個,采礦權21個,其中廳發證采礦權8個(均為停產狀態),市發證采礦權13個,其中2018年度政策性停產關閉企業2家,原設置方案已設8家砂石料礦采礦權均為屬于河道采挖,且在市級生態保護紅線禁止建設區內,依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具體安排部署和要求責令停產,正在開展采礦權清理整頓、拆除設備、廠區平整及搬遷設備恢復土地原貌相關工作。以全面摸底排查工作為基礎,違法違規開采和責任主體滅失等問題為重點,對全市范圍露天礦山進行摸排調查并登記建立一礦一檔臺賬。
三是對新建露天礦山嚴格按照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加大已設有效礦山的資源開發整合力度,對生產規模達不到規定標準以及技術、工藝、設備落后的礦山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淘汰,逐步減少露天礦山數量,優化礦山布局。
四是加強與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工作配合,加大違法采礦人員責任追究力度,通過嚴懲嚴處,全面消除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環節安全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