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福建省定價目錄的通知》(閩政〔2017〕56號)和《三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為了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三明市城市建筑垃圾、裝修垃圾的處置管理,更好地保護市容和生態環境,經研究,現就三明市建筑垃圾和裝修垃圾消納處置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筑垃圾和裝修垃圾處置收費遵循“誰委托、誰付費、誰服務、誰收費”原則。建筑垃圾和裝修垃圾處置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為最高收費標準,允許下浮,具體收費標準由委托處置單位與處置機構雙方協商,該收費標準不含建筑垃圾、裝修垃圾運輸費用。 二、建筑垃圾處置消納收費標準 (一)建筑垃圾處置消納(再生利用)收費標準為15元/噸。 (二)裝修垃圾處置消納(再生利用)收費標準為30元/立方米。 三、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試行兩年,期滿后重新核定收費標準。建筑垃圾、裝修垃圾處置企業應規范收費行為,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三明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