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桐柏縣“歪頭山”百畝礦山生態損害賠償行政磋商環境修復項目”在大河鎮與朱莊鎮交界處正式開工,該“生態修復項目”系南陽首例,有利于桐柏地域“生態傷疤”獲得修復,起到了引領和示范作用。

開工儀式由桐柏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李峰主持,南陽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主任葉煉,桐柏縣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玉新,縣自然資源局局長嚴克杰,縣公安局副局長李德舉,縣法院法官、縣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干警、大河鎮與朱莊鎮政府領導和群眾代表到場參加。修復百畝礦山,得益于該院實施的“生態環境損害公益訴訟訴前磋商”機制。通過啟動該“磋商”機制,成功辦理了這一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案件。此次生態環境修復開工儀式的舉行,標志著該起確認案件進入實際履行階段。

2020年6月,桐柏縣檢察院在南陽市檢察院的指導下,創立了“生態環境損害公益訴訟訴前磋商機制”,即通過“訴前檢察建議+支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申請司法確認”的辦案模式,辦理了桐柏縣鴻運石材廠大理石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行政磋商司法確認案。

檢察干警利用無人機取證拍照
去年夏天,有群眾反映鴻運石材廠大理石礦存在非法亂采挖礦問題,得知該情況后,檢察長王玉新高度重視,親自參與案件查辦的部署和具體案情的研究,第一時間啟動公益訴訟調查程序,多次深入現場調查取證,最終查明桐柏縣鴻運石材廠在礦山非法采礦,未按照方案履行環境修復治理的責任,嚴重破壞了周邊生態環境。

該院為助力企業疫情期間的復工復產、服務保障“六穩”“六保”任務,探索實踐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申請司法確認”的辦案模式,積極與企業溝通,督促其承擔生態修復責任。
該院探索實踐辦案新模式,為經濟發展提供檢察助力。在工作中積極向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工作進展,取得了縣委政府的支持。同時,借助市院上下一體化辦案聯動機制,南陽市檢察院第八檢察部葉煉主任親自帶領辦案干警到南陽市自然資源局和桐柏縣自然資源局進行溝通協調和督促,推動了該項工作更快落實見效。
該院前后三次牽頭組織縣自然資源局、縣林業局、河南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鴻運石材廠大理石礦就修復方案、啟動時間、期限和修復效果等事項進行磋商,向雙方詳細講解了磋商的法律依據、程序、履行方式和法律效力等事項,于2020年12月15日促成了772萬余元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的簽訂。桐柏縣法院于2021年1月6日受理立案啟動了司法確認程序,賦予了強制執行的效力。

該院檢察長王玉新在開工儀式上強調,相關管理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密切配合,通力協作,確保項目建設扎實快速推進。修復企業要牢固質量安全意識,精心組織,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努力把這個礦山生態修復項目打造成一項經得起歷史檢驗的精品工程、樣板工程、民心工程、優質工程。
通過這起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機制達成生態損害賠償協議的實踐,桐柏縣檢察院將繼續積極推進檢察機關民事公益訴訟與行政機關生態環境維護機制銜接的探索工作,不斷積累有益經驗,切實做好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在確保實現維護公共利益目的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訴前程序以及生態損害賠償磋商手段,以最少的司法投入,達到最佳的司法效果,全面提升司法效率,守護淮河源頭的綠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