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賀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以網上掛牌交易方式公開出讓賀州市八步區黃洞鄉石門花崗巖礦采礦權,經估算,礦區累計查明花崗巖礦(推斷+控制)資源量為24090.6萬立方米,其中(建筑用花崗巖礦資源量9359.1萬噸、建筑用砂原礦資源量1008.7萬噸)。設計年產650萬方,出讓年限30年,掛牌起始價12.79億元。
除此之外,競得人還需支付礦山出讓前期工作費用764.85萬元;3.山場租賃、地面附著物補償費7430萬元;投入采礦權出讓收益成交價5%助推鄉村振興建設。

一、掛牌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及開采要求
(一)礦山名稱:賀州市八步區黃洞鄉石門花崗巖礦。
(二)礦山地理位置:位于賀州市八步區黃洞鄉。
(三)礦區范圍坐標、面積及開采標高。
(四)開采礦種:花崗巖。
(五)產品方案:飾面用花崗巖、綜合回收利用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建筑用砂。
(六)開采方式:露天開采。
(七)資源儲量:經估算,截至2023年6月12日,礦區累計查明花崗巖礦(推斷+控制)資源量為24090.6萬立方米,其中飾面用花崗巖(推斷+控制)資源量20518.4萬立方米,建筑用花崗巖礦(微風化花崗巖)(推斷+控制)資源量3572.2萬立方米(9359.1萬噸)。建筑用砂原礦(全風化—半風化花崗巖)(推斷)資源量626.5萬立方米(1008.7萬噸)。
設計可利用資源量:花崗巖資源量為18263.7萬立方米,其中飾面用花崗巖資源量為14879.8萬立方米,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微風化層)資源量3383.9萬立方米(8865.8萬噸)。建筑用砂資源量(礦石量)611.3萬立方米(984.1萬噸)。設計可采資源量:花崗巖資源量為17350.52萬立方米,其中飾面用花崗巖礦資源量為14135.81萬立方米,建筑石料用花崗巖(微風化層)資源量為3214.71萬立方米(8424.5萬噸)。建筑用砂礦資源量(礦石量)為580.74萬立方米(934.9萬噸)。
(八)生產規模:650萬m?/年。
(九)出讓年限:30年(已含2.5年基建期)。
(十)相關費用:1.掛牌起始價:127935萬元(不設置底價),本次掛牌出讓僅對掛牌出讓起始價進行競價。2.礦山出讓前期工作費用764.85萬元(包括勘查報告編制評審費、環評報告編制評審費、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費等),不參與競價。3.山場租賃、地面附著物補償費7430萬元(租賃協議約定金額),不參與競價。
(十一)競買保證金及加價幅度:競買保證金:25587萬元;加價幅度:100萬元或100萬元的整數倍。
(十二)礦山出讓前期工作開展情況:
1.已完成《賀州市八步區黃洞鄉石門花崗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編制和審查、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
2.已完成《賀州市八步區黃洞鄉石門花崗巖礦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并獲得賀州市生態環境局批復。
3.已完成礦區范圍、排廢區、礦山通往主干道道路共1938畝土地租賃并簽訂了租賃協議,租期為20年。租賃到期后,由八步區人民政府、平桂區人民政府協調采礦權人解決后續礦山用地問題。
4.礦區范圍內、排廢區、礦山通往主干道道路的地面附著物補償款已計入租金中,無需另外補償。
5.八步區人民政府、平桂區人民政府協調解決采礦權用地、用林指標,競得人按規定申請辦理使用。
(十三)礦山出讓前期工作費用情況:
1.《賀州市八步區黃洞鄉石門花崗巖礦勘查實施方案》與《賀州市八步區黃洞鄉石門花崗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的編制審查費用、采礦權出讓收益評估費用共計760.85萬元,已由賀州市財政安排資金墊付,競得人須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至賀州市財政局或賀州市自然資源局指定賬戶。
2.《賀州市八步區黃洞鄉石門花崗巖礦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審查費用4萬元,已由八步區財政安排資金墊付,競得人須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至八步區財政局或八步區自然資源局指定賬戶。
3.礦區紅線范圍內、礦區紅線范圍外礦山排廢區范圍、礦區通往主干道道路土地租用,地面附著物補償共計7430萬元。八步區人民政府協調競得人與八步區黃洞鄉人民政府完成山場承包、地面附著物補償等合同(協議)主體變更后,按相關合同(協議)要求支付。
(十四)交易服務費由競得人按規定另行繳交,鄉村振興專項資金由競得人按規定另行設立。
二、出讓人
賀州市自然資源局。
三、出讓方式
本期采礦權出讓為“凈采礦權”,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廣西?賀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進行互聯網上交易。本次公開掛牌出讓不設底價,以最高報價者且不低于起始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只有一個競買人報價且不低于起始價的,掛牌成交。
四、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營利性公司、企業,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參加競買。本次出讓不接受聯合競買。
五、競得人義務
(一)競買成交后,根據《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規定,競得人分期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首期繳納比例為采礦權成交價的20%(競買保證金25587萬元自動轉為首期采礦權出讓收益),成交價剩余部分在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按16期繳納,每年度一期,具體按簽訂的《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為準。
(二)競得人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簽訂《賀州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成交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三)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賀州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的,視為競得人放棄競得資格,已繳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競得人簽訂《賀州市采礦權掛牌出讓成交確認書》后,按要求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及時辦理采礦許可證。競得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必須按規定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辦理采礦許可證,逾期未辦理的,按已簽訂的《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處理。
(五)競得人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0日內與八步區黃洞鄉人民政府進行山場租賃、地面附著物補償等協議主體變更等工作,完善相關協議的簽訂手續。
(六)競得人在取得采礦許可證后應按《廣西壯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關于切實做好采礦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資發〔2023〕55號)規定,到自然資源部門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同時應按規定到應急管理、林業、水利等部門辦理相關許可或審批手續。未完善相關許可、審批等手續前,采礦權人不得開展礦山生產建設。
(七)競得人自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在2年內逾期未進行建設或者生產的,無正當理由停工或者停產連續滿2年的,采礦許可證頒發機關有權注銷其采礦許可證。
(八)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之后必須按評審通過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要求進行礦山開發利用,合理綜合利用礦產資源;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要求或八步區人民政府的要求進行排廢;按照綠色礦山創建的要求進行綠色礦山建設,遵守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繳納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并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方案》進行礦山修復和礦山土地復墾,以及開設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賬戶并按規定計提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預存土地復墾費。
(九)為助推鄉村振興建設,競得人須額外設立專項資金投入資源所在地鄉(鎮)和村委,專項資金投入總額為采礦權出讓收益成交價5%(鄉村振興專項資金按所屬行政區礦區面積的占比分別投入八步區與平桂區)。競得人在礦山正常生產后,商資源所在地的鄉(鎮)、村委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所屬城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即商黃洞鄉-石門村、里松鎮-文漢村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八步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商黃田鎮-浩洞村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平桂區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
(十)競得人自取得采礦許可證之日起3.5年內(含2.5年基建期)按綠色礦山建設標準規范建成綠色礦山,否則將停產整頓直至建成綠色礦山為止。
(十一)競得人未按規定和要求繳交采礦權出讓收益的,按《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規定處理。
(十二)礦山至323國道的運輸道路由競得人負責出資修建、管護、維護。
(十三)采礦權因生態保護、安全生產、公共利益、產業政策等被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決定關閉并公告的,采礦權人應當自決定關閉礦山之日起30日內,向原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采礦許可證注銷登記手續。
六、網上掛牌相關時間及要求
(一)掛牌公告時間
自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止。
(二)提交競買申請時間
自2024年5月23日00時00分起至2024 年6月5日18時00分止。
(三)掛牌報價時間
自2024年5月23日00時00分起至2024年6月6日上午10時00分止(北京時間)。
(四)掛牌截止時間
2024年6月6日上午10時00分止(北京時間)。
(五)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
2024年6月5日18時00分。
(六)限時競價詢問時間
如報價人數達到兩人或兩人以上,將在掛牌截止2024年6月5日上午10時00分進入4分鐘的限時競價詢問期(競買申請人須在掛牌報價時間內進行一次有效報價后,方可獲得網上限時競價詢問資格)。
注:以上的時間以網上交易系統提示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