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燃煤管控,規范煤炭經營秩序,有效控制燃煤污染,保障全市大氣環境持續向好,漢中市市場監管局近期制定印發《煤炭經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該《辦法》分為總則、煤炭經營公示制度、煤炭經營報備制度、煤炭經營“一票通”管理制度、煤炭質量抽檢制度、“禁燃區”管理、監管與執法、宣傳引導與教育培訓、附則共九部分二十七條,《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煤炭經營戶主體責任和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的屬地監管責任,為煤炭經營戶規范經營和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嚴格監管提供了遵循。隨著《辦法》的貫徹實施,必將推動全市煤炭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散煤治理成效的進一步提升,為漢中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