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4月21日,因“河北省武安市伯延鎮仁義村東南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新增礦區范圍資源采礦權”出讓交易行為的中止原因未能消除,根據《拍賣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河北邯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決定終止該礦權拍賣活動,原拍賣公告、拍賣須知等相關文件同時廢止。
此前,河北邯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已于2026年4月13日發布了該采礦權的中止拍賣公告。公告指出,本次拍賣終止后,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將按原繳納路徑無息全額退還,相關退款事宜可前往邯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由此給各競買人帶來的不便,敬請諒解。后續該礦業權若重新組織拍賣,河北邯鄲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另行發布公告,敬請各相關單位及個人關注。
河北省武安市伯延鎮仁義村東南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新增礦區范圍保有資源量1546.1萬方,約合3988.94萬噸;可采資源量956.01萬方,約合2466.51萬噸,擬出讓年限15年(含1年基建期),拍賣起始價3347萬元。

據悉,本次拍賣先中止、后終止,二者法律含義及法律后果存在明確區別,具體如下:
中止拍賣:指因法定事由(如第三人提出異議、權屬爭議未決等)暫時停止拍賣程序,屬于“暫停辦理”,并非徹底終結。若中止原因在規定期限內消除,拍賣可恢復繼續推進,本次2026年4月13日發布的中止公告即屬于該情形。
終止拍賣:指拍賣中止后,中止原因未能消除,或出現其他法定終結情形,導致拍賣程序徹底終結,不可恢復。本次因中止原因無法消除,依據相關規定終止拍賣,原相關文件廢止,屬于“徹底辦結”,后續需重新組織拍賣的,將另行公告。
簡單來說,中止是“暫停待恢復”,終止是“終結不恢復”,二者均依據《拍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執行,保障礦業權出讓交易的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