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意見》近日印發實施,要求全面清理環境敏感區采石(砂)場;淘汰關閉臨時小型采石(砂)場,大力整治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礦山。到2020年底,云南砂石等非煤礦山總數(持安全生產許可證礦山和基建礦山)從目前的4366座減少到3900座以內,意味著將減少砂石等礦山超1466座。
一是非煤礦山轉型升級質量提升工程。淘汰關閉污染嚴重、不具備《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非煤礦山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明確的基本條件,且難以整改的小型礦山;結合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全面清理環境敏感區采石(砂)場;淘汰關閉臨時小型采石(砂)場,大力整治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礦山;加快改造升級和整合重組礦山采礦許可證辦理,完成政府依法依規關閉礦山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吊)銷;嚴格控制采礦權數量,到2020年底,全省非煤礦山總數(持安全生產許可證礦山和基建礦山)從目前的4366座減少到3900座以內。
二是非煤礦山安全基礎提升工程。2018年,所有地下礦山強制淘汰非阻燃電纜等國家禁止使用的落后裝備和工藝,三等及以上尾礦庫建成在線監測系統,啟動規模化、機械化、標準化、信息化、科學化“五化礦山”試點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建設;2019年,強制淘汰干式鑿巖等列入國家禁止目錄的技術和設備,開采深度800米及以上的地下礦山建成在線地壓監測系統,建成38座“五化礦山”,每個州、市建成2座以上“雙重預防機制”示范礦山;2020年,邊坡高度在200米以上的露天礦山及堆置高度在200米以上的排土場建成在線監測系統,建成50座以上“五化礦山”,生產礦山建成“雙重預防機制”標準體系。
三是非煤礦山采空區和尾礦庫專項治理工程。2018年,各縣級政府完成本行政區域內集中連片采空區調查,推動落實礦山企業和屬地政府治理責任,完成13座尾礦庫“病庫”綜合治理;2019年,全面推動采空區治理,落實密閉、人畜禁入等措施,完成25座“頭頂庫”綜合治理;2020年,形成危險性較大集中連片采空區綜合治理常態化機制,閉庫尾礦庫實現“退庫還林、退庫還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