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遼寧省本溪市自然資源局獲悉,自2013年到2018年底,本溪市已完成生產礦山治理恢復91家,投資1.4億元,治理面積450公頃,有效改善了礦山生態環境。
近年來,遼寧省本溪市不斷加強礦山生態建設,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重要理念,并將其貫穿于礦產資源規劃、勘察、開發利用與保護全過程。
本溪市對于采礦行為造成的破壞需要恢復治理的,本著“誰破壞,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大力探索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新模式,通過多渠道籌措資金、采取多種形式,本著“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建則建”的原則對礦山地質環境進行治理。
本溪市自然資源局與企業簽訂礦山治理恢復責任狀,按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方案》要求進行治理恢復,對治理恢復合格的礦山企業下發礦山治理恢復合格證,對不合格的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不整改的礦山企業,在涉及到礦山延續、擴界、變更時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本溪市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剩余的87家生產礦山,將按照生產礦山地質環境規劃在5年內全部進行治理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