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重點行業環境準入指南》(征求意見稿),涉及水泥行業相關內容如下:
青島、東營、威海、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沒有資源的地區不再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資源綜合利用項目除外);濟南、淄博、煙臺、濰坊、日照原則上不再新增水泥熟料生產線布點;博山區、沂源縣、臺兒莊區、山亭區、長島縣、臨朐縣、曲阜市、泰山區、五蓮縣、沂水縣、費縣、平邑縣、蒙陰縣等13個縣(市、區)作為重點生態功能區,嚴格執行重點生態功能區負面清單中對水泥熟料及粉磨站準入要求。
新建水泥熟料項目采用新型干法回轉窯生產規模不應小于4000噸/日,應配置余熱回收利用裝置,須兼顧協同處置當地城市和產業固體廢物;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應利用現有新型干法水泥窯,并采用窯磨一體化運行方式。新建、改建或擴建處置危險廢物的水泥企業,應選擇單線設計熟料生產規模4000噸/日及以上水泥窯;新建、改建或擴建處置其他固體廢物的水泥企業,應選擇單線設計熟料生產規模3000噸/日及以上水泥窯。
新建水泥熟料項目須自備原料礦山,配套設計開采年限不低于30年,落實綠色礦山發展要求。新建水泥粉磨項目,生產規模不應小于60萬噸/年,要統籌消納利用當地適合用作混合材的固體廢物。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水泥生產企業,其散裝水泥發放能力應當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
新(改、擴)建項目應符合落后產能淘汰、減量置換以及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等相關要求,不予批準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地區的項目。位于國家規定的環境敏感區內的建設項目,每建設1噸產能須關停退出1.5噸產能;位于非環境敏感區內的建設項目,每建設1噸產能須關停退出1.25噸產能;置換的產能指標,依據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上的設計產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