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阿壩州生態環境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該州2019年以來環保執法監督工作情況。據通報,2019年以來,阿壩州生態環境系統以嚴守環境安全底線為基礎目標,緊盯中央和省級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加大對水和大氣污染執法力度,截止5月,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行為22起,處罰101萬元,司法移送案件1件。
阿壩州生態環境局副局長楊慶說,今年,阿壩州加大了對水和大氣污染執法力度,重點開展了以砂石和揚塵整治為主、以固體廢物為主和岷江流域涉水行業的專項執法行動。通過交叉執法、日巡夜查、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共查處各類環境問題161個,督促業主單位立行立改102個,責令改正59個,立案查處6個。
較為典型的是,4月3日,阿壩州生態環境局執法隊在暗訪中,發現汶川一家礦業有限公司選礦車間在生產時,廢水處理設施中的系列設備未運行,外排水質異常,經監測技術人員采樣分析后,結果表明廢水中懸浮物超標。該企業涉嫌不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阿壩州生態環境局對其不正常運行污染治理設施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1萬元,并對其分管環保的相關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被行政拘留5日。
“從嚴監管執法只有進行時,沒有結束日。”楊慶說,下一步,阿壩州生態環境局將持續推進環境監管執法,對環境問題存在較多的縣(市),采取“發點球”的方式直接發函通報。同時,狠抓典型案件辦理,達到“查處一個、震懾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