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元謀縣了解到,按照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要求及整改方案進度時序,當地已完成對土林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采砂行為整改工作。
在2018年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回頭看”反饋的線索清單中,“元謀縣土林自然保護區班果片區內存在違法采砂行為”位列其中。對此,元謀縣高度重視,立即展開整改工作。經調查,該采砂點位于平田鄉帕地大砂箐中下河段,開采有效期限為2015年9月10日至2017年9月10日,采砂點作業負責人為曾艷。由于辦理《河道采砂許可證》時未弄清土林自然保護區界線和標識,該采砂點誤將部分保護區范圍納入采砂范圍。
發現問題后,元謀縣水務局在2017年9月已向元謀縣國有資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發《告知書》,要求縣國投公司停止一切采砂活動,清除河道內棄土、棄渣,平復采空區河道坑塘,恢復廢棄作業場所的地貌和植被,撤離采砂現場,終止《元謀縣河道采砂權轉讓協議》,并注銷了《河道采砂許可證》。
按照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反饋整改意見以及元謀縣砂石資源開采秩序聯合執法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要求,該采砂點在2019年2月25日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坑塘回填,河堤已按設計坡比尺寸填筑,機械已撤離現場,管理房已拆除完畢,成品砂已全部清走,當地已恢復農田種植并順利通過驗收。
以此為鑒,元謀縣通過定規劃、嚴審批、強監督、建機制和嚴執法,進一步認真落實縣內河道采砂管理行政首長負責制,切實加強河道采砂規劃和許可,嚴格河道采砂監督管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從嚴打擊非法采砂行為。
據統計,該縣2018年以來共組織河道采砂聯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3次,取締非法采砂點2個,關停注銷采砂點3個,完善手續采砂點4個,立案查處采砂點14個;共拆除洗砂船16艘、洗砂臺6座、洗砂機械設備5臺(處)、管理房4幢800平方米、輸電線路5條,回填坑塘55650.7平方米;發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35份、整改通知書5份、水行政處罰決定書14份,共處罰金15.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