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推進建筑廢棄物排放減量化、處置資源化、管理規范化,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編制發布了《建設工程建筑廢棄物排放限額標準》(SJG62-2019)(下簡稱《限額標準》)和《建設工程建筑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技術標準》(SJG63-2019)(下簡稱《技術標準》),在全國范圍內首次提出了建設工程建筑廢棄物排放限額指標,明確了建筑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技術措施。
兩項標準在深出臺,填補國內空白
當前,深圳市開發建設體量巨大,建筑廢棄物年均產生量超過1億立方米,“建筑垃圾圍城”現象日益突出。而深圳土地資源極其緊缺,決定了傳統填埋處置方式的難以為繼。從發展的眼光看,源頭減排和綜合利用必將成為今后建筑廢棄物處置的主要方向,這也是實現無廢城市建設“固體廢物零填埋”這一長遠目標的主要手段。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表示,目前對于建筑廢棄物的源頭減排,更多的停留在“提概念、喊口號”上,缺乏“能落地、可操作”的具體規定和技術手段。兩項標準的出臺,為深圳市建筑廢棄物源頭減排與綜合利用工作提供了可以遵循的標準技術文件,填補了國內空白。
《限額標準》:首提建筑廢棄物具體限額標準
據悉,《限額標準》作為國內第一部對各類建設工程產生的建筑廢棄物提出具體排放限額指標要求的技術標準,遵循了“倒逼排放減量、鼓勵綜合利用”的原則,構建了工程渣土、拆除廢棄物、施工廢棄物、裝修廢棄物等四大類建筑廢棄物排放限額指標體系。在保證工程項目建設不受太大影響的前提下,引導深圳市建筑工程、道路橋梁工程、軌道交通工程、市政管線及綜合管廊工程、園林工程、水利工程等六大類建設工程在規劃、設計、施工各階段優化方案以以減少建筑廢棄物排放。同時,通過將綜合利用產品應用納入限額指標考慮因素,以激勵綜合利用產品的全面推廣應用。
《技術標準》:首部涵蓋建設工程全過程“減排”
《技術標準》則是國內第一部涵蓋建設工程從規劃、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工程施工到檢驗與驗收全過程技術要求的建筑廢棄物減排與綜合利用標準,為建設工程達到《限額標準》要求提供了技術措施。在源頭減排方面,《技術標準》提出了豎向規劃設計應充分利用場地原始地形地貌,合理規劃布局以減少土(石)方開挖量,盡可能實現場內平衡;施工圖設計應明確建筑廢棄物控制計劃和減量措施,從源頭減少建筑廢棄物的產生量。在綜合利用方面,明確各項工程綜合利用產品使用部位及使用數量,指導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盡可能多的使用綜合利用產品,并對綜合利用產品使用情況提出了檢驗與驗收的要求。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表示,為保障兩項標準的落地實施,即將發布的《深圳市建筑廢棄物管理辦法》規定建設工程實行建筑廢棄物排放限額制度,并設置了排放核準。主管部門在審核排放申請時,應對建筑廢棄物排放數量是否符合《限額標準》進行審查,拒絕任性排放的極端設計方案。
可以預見,隨著兩項標準的落地實施,將喚起社會各界對建筑廢物減排與綜合利用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相關理念得到進一步推廣,更加深入人心;建筑廢棄物填埋處置量逐步下降,減少對土壤、水體和空氣的污染以及對土地資源的侵占;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產品得以全面推廣使用,促進循環經濟和可持續發展;無廢城市建設再添新的手段和措施,助力深圳建設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