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合理確定湖南省資源稅具體適用稅率等稅法授權事項。2020年4月10日 ,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召開“資源稅地方配套立法論證會”。

參會單位:省財政廳(王作軍、胡奇志)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廳、省稅務總局(陳慧玲、郭建華、黃河)、省自然資源廳(何榮)、省應急廳、省水利廳、湖南省礦業協會、湖南省砂石協會、湖南省水泥協會,專家代表:曹越、王霞、賀飛躍教授,企業代表:黃金洞礦業、湘衡鹽化、旺華螢石、南方水泥、寶山銅礦、衡陽化工、獅子山銻礦、湘資砂石。
會議由省財政廳王作軍處長主持,第一部分是企業代表、協會代表分別發言,接著會上三位專家代表對《湖南省資源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草案征求意見稿)》的內容發表了各自的意見。
省人大法制委、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省水利廳從行業的角度談論了各自看法,省稅務總局陳慧玲處長對(草案征求意見稿)作了起草說明和答疑,最后由省財政廳王作軍處長進行會議總結。
資源稅屬地方稅種,2014-2019年,全省共征收資源稅61.11億元,約占全國資源稅總收入的0.78%,年均入庫10.19億元。除國家實行統一的固定稅率稅目外,我省在中央授權幅度內擬定了89個稅目的具體適用稅率。
此次擬定的適用稅率基本平移,如煤原礦2.5%、鐵礦選礦4%、鉛鋅礦選礦3.5%、石灰巖原礦和選礦6%等。砂石稅率由2、3、4元/立方米從量計征調整為按5%從價計征。

湖南省石灰巖、砂石、天然鹵水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地熱、其他粘土、礦泉水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并列出了給予減征或者免征資源稅的四種情形。
目前行業受疫情影響較大,大部分工地沒有復工,采石場的工人工資、設備維護等費用較高,企業運營困難,會議希望通過行業自身的聲音,解決疫情對于行業發展產生的問題,助力企業復工復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