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砂石市場供應、保持價格總體平穩,保障全省工程建設需求,青海省十五部門聯合發布《青海省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積極推廣機制砂石,著力提升替代砂源利用比例,合理控制河砂開采,推進砂石資源集約化開采,進一步優化產銷布局,加快構建區域供需平衡、價格合理、綠色環保、優質高效的砂石產業體系,為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經濟平穩運行提供有力支撐。

意見強調:
優化砂石資源配置和產業布局
除青南地區外,砂石企業開采規模原則上不低于10萬立方米/年,支持西寧市、海東市等地投放開采規模不低于50萬立方米/年的大型砂石采礦權。積極引導中小砂石企業合規生產,促進年產10萬立方米以下的中小砂石生產企業聯合重組,推動產業集聚。加快推進砂石“凈礦”出讓和已出讓砂石采礦權落地投產。
推進機制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
加快形成機制砂石優質產能,加強土地、礦山、物流等要素保障,加快辦理項目手續,推動在建、擬建機制砂石項目盡快投產達產。鼓勵暫未達到相關技術要求的廠礦進行升級改造、完善設備,具備條件的盡快復工復產,增加優質砂石供給能力。
拓寬砂石料供應渠道
鼓勵礦山企業對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產生的廢石、礦渣、尾礦進行綜合利用,鼓勵利用建筑物拆除垃圾等固廢資源生產砂石替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