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網站5日發布《關于開展綠色建造試點工作的函》,決定在湖南省、廣東省深圳市、江蘇省常州市開展綠色建造試點工作。要求按照《綠色建造試點工作方案》(下稱“方案”)要求,認真組織試點地區做好綠色建造試點工作,加強督促指導、跟蹤評估,及時總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綠色建造技術體系、管理體系、實施體系和評價體系。
方案提出,試點地區選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在策劃、建設等過程中開展綠色建造試點,通過積極探索,到2023年底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綠色建造技術體系、管理體系、實施體系和評價體系,為全國其他地區推行綠色建造奠定基礎。
方案明確試點范圍,綜合考慮試點工作需要和有關地區經濟發展、技術水平、產業基礎等因素,確定在湖南省、廣東省深圳市、江蘇省常州市開展試點工作。試點地區可采用“點面結合”的方式,建立推廣機制,將試點項目的先進經驗和成果做法及時在本地區推廣,擴大試點影響。
方案明確試點任務,試點地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每個試點地區應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選取不少于10個項目開展綠色建造試點工作,試點項目在結構類型、性質用途等方面應具有代表性和廣泛性,可包含一定比例的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工程。
二是試點地區應指導試點項目開展綠色策劃,通過綠色設計、綠色建材選用、綠色生產、綠色施工、綠色交付的一體化綠色統籌,推進精益化建造,有效實現全過程綠色效益最大化。
三是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試點地區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有關要求,貫徹落實《關于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的指導意見》和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指導手冊、圖冊,指導和督促試點項目實現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目標,提升建造綠色化水平。
四是推動信息技術集成應用。試點地區應大力推動BIM技術在試點項目設計、生產、施工階段的集成應用,以5G、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為支撐,推動智慧工地建設和建筑機器人等智能裝備設備應用,實現工程質量可追溯,提高工程質量和管理效率,提升建造信息化水平。
五是推廣工程標準化設計。試點地區應完善模數協調、構件選型等標準,統籌建立本地區標準部品構件庫。引導試點項目采用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方法,推進住宅、公共建筑和工業建筑的模塊化設計,實現標準化和多樣化的統一,提升建造工業化水平。
六是采用新型組織管理模式。試點地區應指導試點項目采用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咨詢等集約化組織管理模式,健全配套的發包承包、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管、造價管理、竣工驗收等制度,促進設計、生產、施工深度融合,提高建造集約化水平。
七是引導建立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試點地區應引導大型企業建立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實現數據采集、數據交互和信息共享,深入挖掘數據價值,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提升產業鏈現代化水平。鼓勵試點地區開展綠色建造產業集群培育,整合形成綠色建造產業鏈。
試點地區可在上述試點任務基礎上,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和增加試點任務。
方案明確實施步驟,2021年1月—2021年3月為部署啟動階段。試點地區組織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具體工作目標、路徑、實施主體、進度和保障措施等。成立試點工作組,遴選試點項目并組織專家評審,確定試點項目。
2021年4月—2023年9月為組織實施階段(2021年4月—2023年9月)。試點項目采用綠色建造模式進行建設,試點地區組織實施全過程指導跟蹤評估,及時總結階段性經驗。
2021年4月—2023年9月為總結評估階段(2023年10月—2023年12月)。試點地區總結試點工作的成熟做法和先進經驗,建立完善技術體系和管理體系。編制完善相應的技術標準和科學合理的評價標準,提出推進綠色建造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