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曲靖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
物料運輸處置倡議書
各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處置單位(個人):
為進一步加強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管理規范運輸和處置行為,切實解決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車輛污染城市環境、危害交通安全、影響城市形象等突出問題,確保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安全、規范、有序,結合曲靖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處置專項整治百日攻堅工作實際發出如下倡議:
一、在曲靖中心城市范圍內從事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處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按照《曲靖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處置管理辦法》運輸處置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嚴禁建筑垃圾私拉亂運、亂傾亂倒;建筑垃圾及散體物料必須由具備資質的建筑類散體物料承運企業進行運輸,必須在取得許可的正規消納處置場所進行處置;不得將建筑垃圾和建筑類散體物料交由未取得資質的企業或個人進行運輸、處置。
二、從事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車輛應當符合《曲靖中心城市建筑類散體物料運輸車輛行業專用功能規范》向城管部門進行申報報備,并接入到曲靖市散體貨物運輸管理系統統一管理,按照報備的時間和路線實行全密閉運輸,不得帶泥上路、拋灑滴漏,不得超載超速,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參數,不得人為損壞車輛衛星定位等專業功能逃避監管。
三、從事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處置單位(個人)嚴格按照《曲靖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處置管理辦法》實施。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處置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云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曲靖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處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四、自即日起,在曲靖中心城市范圍內,相關職能部門將啟動聯合巡查執法,對違反建筑垃圾和建筑散體物料運輸處置的行為,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
為持續鞏固我市文明城市創建成果,請廣大市民攜手起來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從身邊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以實際行動一起共同努力保護好我們的美麗家園。
曲靖市城市綜合管理局
曲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曲靖市應急管理局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