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唐山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2月9日12時至12月31日24時,全市啟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如需延長應急響應,另行通知),其中建材行業:粉磨站停產;水泥行業(不含粉磨站):符合《關于建立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示范引領制度的通知》(冀氣領辦[2018]128號)要求的,不予管控;協同處置城市垃圾(含污泥)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可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生產;承擔居民供暖的,根據承擔任務量核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生產。其他企業停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