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許昌發布煤炭消費減量工作實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力爭許昌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26%左右,控制在1154萬噸以內。其中:非電行業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644萬噸以內,統調公用燃煤機組煤耗控制在510萬噸以內,煤炭消費集中度進一步提高,電煤消費占比達到45%以上。
為實現這一目標,方案還公布了一系列任務清單。
| 禁止新增化工園區,傳統煤化工、焦化等項目也將禁建
方案提出,要嚴控新增耗煤項目。嚴格控制新上耗煤項目的審批、核準和備案,嚴格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制度,未落實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的耗煤項目不得通過節能審查,從源頭控制煤炭消費增量;提高耗煤項目準入門檻,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單純新增產能的煤炭、鋼鐵、水泥、傳統煤化工、焦化、燒結磚瓦窯等產能過剩的傳統產業項目,全市禁止新增化工園區。新建高耗煤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嚴格實施煤炭消費減量替代,所有新建、改建、擴建耗煤項目一律實施煤炭減量或等量替代,禹州市、長葛市、襄城縣等重點縣(市),新上非電行業耗煤項目新增燃料煤總量實行1.5倍減量替代。對未完成上一年度煤炭消費減量目標的地方,實行耗煤項目區域限批。
| 大力削減非電行業用煤,壓減焦化和化工行業產能
制定實施有色、鋼鐵、建材、焦化、化工、煤炭開采和洗選等重點行業壓減煤炭消費行動方案,實施更加嚴格的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地方標準,引導企業提標改造,依法依規關停淘汰不達標的落后產能和低效產能,降低高耗能行業能源和煤炭消費量。不得以壓減統調公用燃煤機組耗煤量替代非電行業煤炭削減量。
嚴禁新增焦化產能,禁止新建、擴建獨立焦化企業,切實做到減量化發展,一律不批園區外新建化工企業,一律不批園區內環境基礎設施不完善或長期不能穩定運行企業的新建改建擴建化工項目。加強化工行業能效對標,有效降低化工行業能耗和煤耗。
全面淘汰直徑3米及以下水泥粉磨裝備,嚴格執行國家、省制定實施的炭素、陶瓷、耐火材料、磚瓦窯、鑄造等高排放行業淘汰標準,依法依規實施停產限產、關停退出。
實施秋冬季重點行業錯峰生產,嚴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實施錯峰生產,各地要結合產業結構和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情況,針對鋼鐵、建材、鑄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施差異化錯峰生產,將錯峰生產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載入排污許可證。企業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一并納入錯峰生產方案,實施停產。
| 大力推進風電項目建設,加快鄢陵風電場等項目建設
加快發展清潔能源,加快推進生物質熱電聯產、生活垃圾熱電聯產項目建設,許昌新建熱源點要盡可能建設非煤熱源點。大力推進風電項目建設,加快中廣核禹州萇莊風電場、鄢陵風電場、北京宣力鄢陵彭店風電場等項目開發建設,鼓勵符合條件的區域建設大型風電基地,因地制宜推動分散式風電開發。
鼓勵新型工業、高技術企業利用天然氣,深入推進城鎮天然氣利用工程;拓寬清潔能源消納渠道,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全額保障性收購政策,全額消納非化石能源發電。到2020年,全市風電裝機累計達到3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裝機累計達到10萬千瓦,天然氣、可再生能源占許昌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分別達到10%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