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檢察院第一分院提前介入該省公安邊防總隊海警第三支隊辦理的一起非法采礦案件,督促犯罪嫌疑人將盜挖的海砂回填,恢復海洋生態環境。
2018年12月20日,海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海警第三支隊在文昌市西方淺灘附近海域查獲犯罪嫌疑人鐘某正在非法采挖海砂的船舶,隨后對鐘某立案偵查。辦案中,省公安邊防總隊海警第三支隊對涉案船舶和海砂的處理遇到難題,得知情況后,海南一分院迅速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工作,并根據案件實際迅速展開偵查取證工作。
辦案檢察官在引導偵查工作時提出,偵查機關對相關證據進行固定,特別是對海砂進行測量、鑒定、估價,并告知犯罪嫌疑人鑒定意見,犯罪嫌疑人無意見后對海砂作出處理。檢察官還與海洋研究所等專業機構進行溝通、研究、論證,提出了原地回填海砂的建議。同時,依照偵查機關在扣押船只的基礎上必要時可以將船只交給犯罪嫌疑人或者近親屬保管的法律規定,建議偵查機關將涉案船只交給船只所有人保管,并書面告知保管人對被扣押船只保管的義務,同時將扣押決定書送達船舶登記、管理部門,告知在扣押期間禁止辦理抵押、轉讓、出售等權屬關系變更、轉移登記手續。建議邀請海洋漁業主管部門、公證部門共同監督海砂回填,盡可能恢復盜挖海砂區域的生態環境。
該省公安邊防總隊海警第三支隊全部采納了辦案檢察官所提建議,及時固定證據,對海砂進行測量、鑒定、估價,將扣押決定書等送達船舶登記、管理部門。在犯罪嫌疑人對鑒定意見無意見后,在辦案檢察官和省海洋與漁業廳工作人員、文昌市公證處公證員的共同監督下,2月19日,犯罪嫌疑人鐘某非法采挖的5477.1立方米海砂已全部回填至文昌市西部淺灘相關海域。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