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應急管理廳發布公告,對和縣前錦石料廠等10家非煤礦山企業(其中有多家是砂石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予以注銷。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0號)等法律法規,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注銷程序,決定對和縣前錦石料廠等10家(名單見附件)的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予以注銷。
注銷安全生產許可企業名單
按照原《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注銷程序暫行規定》(皖安監審〔2013〕96號),被注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應停止生產經營,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上交相關市應急管理局。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監管,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