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建筑用砂市場供求矛盾突出,出現違規使用海砂現象,極易出現氯離子腐蝕鋼筋從而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問題。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治理違規海砂專項行動的通知》(建質電〔2018〕22號),要求嚴防海砂違規使用,確保工程質量。
湖北省水利廳結合實際發布《省水利廳關于做好嚴防海砂使用等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關于砂石質量、環境保護、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工作。為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咸寧市水利和湖泊局結合本地實際,印發《關于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用砂等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強調,一是要規范原材料、中間產品管理工作。加強行政監管和質量飛檢力度,杜絕水利工程建設違規使用問題海砂、不合格江砂、擅自改變混凝土配比等行為,切實保障水利工程實體質量;加強市場主體責任落實力度,真正落實施工單位自檢、監理平檢、項目法人委托檢測制度;加強處罰力度,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違規質量行為,堅持“四不放過”處理原則。
二是要明確環境保護責任,加大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的環境保護力度。踐行“兩山”理論,按照《湖北省水利廳污染防治攻堅實施方案》要求,切實做到截污、導污、治污同時進行,減少施工現場粉塵排放量,防止環境污染。
三是切實保障參與水利工程建設的農民工合法權益,落實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建立保障農民工切身利益的保險制度,要求施工單位建立農民工實時動態管理臺賬,做到工資支付精準、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