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是建筑大省,砂石市場需求巨大,近幾年自然砂石資源明顯減少,砂石供應趨緊。日前,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開發布了該省十六部門和單位聯合印發的《關于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實施方案》,以穩定砂石市場供應。

由于江蘇省具有砂石礦山資源的地區偏少,大量砂石需外部供應,《實施方案》中對砂石產能規模、砂石船舶管理、海砂應用等方面的政策頗具地方特色。
大力發展機制砂石產業
鼓勵新建具備年生產機制砂石50萬噸以上機制砂石生產項目,優先扶持年產100萬噸、資源儲量500萬噸以上的機制砂石生產企業。對符合條件的已設砂石采礦權,依法依規予以及時辦理延續登記。
鼓勵符合機制砂石質量要求的砂石礦山或其它礦山企業利用采礦廢石增加機制砂石生產線,提升機制砂石生產企業供應能力,不斷提高優質和專用機制砂石產品應用比例,緩解砂石市場供需矛盾。
加強砂石船舶管理
加強水上過駁、砂場、碼頭等場所監管,嚴禁為涉海運輸內河船和無砂石合法來源證明的船舶裝卸作業,禁止收購、銷售非法砂石。
從嚴管控采砂船舶,依法查處擅自改變船舶用途,特別是加裝、改裝采砂機具行為;深入推進無船名船號、無船舶證書、無船籍港的采砂船舶專項整治行動。
加強海砂流向管控
加強海砂進出港口管理,引導海輪載運合規海砂靠泊碼頭卸載。加強對海砂流向的管控,嚴禁水上過駁、砂場、碼頭為涉海內河船和無砂石合法來源證明的船舶裝卸作業,提升海砂綜合利用水平。
嚴格規范海砂使用
開展海砂淡化技術研究,鼓勵在海運交通便利的地區設立海砂淡化點。加強標準宣貫和監督檢查,指導全省建設工程規范使用淡化海砂。
嚴格執行淡化海砂使用標準,加強建設工程現場用砂抽查,確保淡化海砂質量符合使用要求。嚴格控制海砂使用范圍,嚴禁建設工程使用違反標準規范要求的海砂,嚴禁海砂用于預應力混凝土、鋼纖維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鋼筋混凝土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