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江西省貴溪市河道砂石資源管理和水生態環境保護,保障河道工程安全、行洪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貴溪市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汛期全面禁止采砂的通告。 汛期全面禁止采砂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采區域:貴溪市境內的所有河道、水庫及其管理范圍。 二、禁采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 三、處置原則: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凡禁采區域內的船只、機械及砂石加工等設備一律要吊離河道,同時將禁采區域內搭建的生產用房等一切行洪障礙物進行拆解清理,逾期不清除的,將依法依規予以清除。 四、處理措施:禁采期間,市政府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非法采砂行為進行嚴厲打擊,對妨礙公務、暴力抗法的,將依法依規從重從嚴從快處理。 五、舉報電話:市水利局:0701-3771016 市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0701-3775658
特此通告 貴溪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